成语词典> 不治之症的解释
不治之症
词典解释
- [成语解释]
- 医治不好的病。也比喻无法挽救的祸患。
- [典故出处]
- 明·冯梦龙《醒世恒言》卷十:“太医诊了诊脉,说道:‘……此乃不治之症。’”
- [ 近义词 ]
- 不可救药
- [ 反义词 ]
- 药到病除
- [成语举例]
- 假使她们真“知道立国数千年的大中华民国”的国民,往往有自欺欺人的不治之症,那可真是没有面子了。(鲁迅《二心集 以脚报国》)
- [常用程度]
- 常用
- [感情色彩]
- 褒义词
- [语法用法]
- 作宾语;表示治不好的绝症
- [成语结构]
- 偏正式
- [产生年代]
- 古代
- [英文翻译]
- incurable disease
- [成语谜面]
- 最难治的病
- [ 歇后语 ]
- 大麻风爆了皮
- [成语故事]
- 刘德夫妻是宣德年间天津河西务镇人,在运河边开了个小酒店,老两口六十多岁了,膝下无子。一日,寒天大雪,一个叫方勇的老军士带着十二岁的儿子方申回山东老家,来店里躲避风雪。刘公不嫌弃他们穷,用酒肉款待他们,还挽留他们过夜,说:“四海之内都是兄弟。”方勇受了风寒,半夜发作起来。刘公夫妇又是端汤、又是加被。一早刘公冒雪请来医生。此时方勇已是不醒人世,医生诊了脉,说:“这叫‘双感伤寒’,是不治之症,只有七日了。”刘公夫妻把店中生意歇了,全力照料方勇。几天后方勇死了,刘公夫妇将方勇葬在自家祖坟里,将无依无靠的方申收为义子,改名刘方。刘方辛勤帮家、奉侍义父母,家业渐渐兴隆。大家都说这是阴德报应。
几年后,义父母患病,刘方衣不解带服侍。义父母相继亡故,刘方将他们葬了,又回山东迁来将自己母亲的墓,两家合葬在一处,自己守着酒店安心过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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