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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语词典> 偶语弃市的解释
偶语弃市ǒu yǔ qì shì
词典解释
[成语解释]
偶语:相对私语;弃市:在闹市执行死刑。指在暴政下,二人相对私语也会遭到杀身之祸
[典故出处]
西汉 司马迁《史记 秦始皇本纪》:“有敢偶语《诗》、《书》者,弃市。”
[成语举例]
陶菊隐《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史话》第80章注8:“这一时期,新疆变成了一个偶语弃市、到处监狱的恐怖世界。”
[常用程度]
生僻
[感情色彩]
贬义词
[语法用法]
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书面语
[成语结构]
紧缩式
[产生年代]
古代
[英文翻译]
Those who dare to talk together will be executed.
[成语故事]
秦始皇34年,秦始皇采用丞相李斯的意见,把上书分封的淳于越看成私家学诽谤朝政,下令将《秦纪》以外的史书全部上交焚毁,禁止人们谈论《诗经》《尚书》等,如果偶尔有人谈论的话,就立即处死并暴尸示众,制造焚书坑儒的惨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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